1949年以来大丰农业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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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发轫于农村,所以谈及中国的农业发展,人们往往侧重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业的发展变化,而对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段时期的农村发展变化,则往往关注不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诚然,改革开放前,党在农村的政策虽然也有过失误,总体上也是成功的,农业发展的成绩也是巨大的。本文围绕建国以来,党在每个时期为农村、农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丰本地的落实情况,阐明建国以来大丰农业的发展历程。大丰的农村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8个阶段。即:1949-1957年,1957-1963年,1964-1978年,1978—1979年,1980—1984年,1985—1991年,1992-2002年,2003年至今。下面我们围绕这个进程,阐明每一阶段发展的主要内容及成效。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阶段(1949-1957)

  新中国成立后,大丰县委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运动。在1951~1957年期间,采取了由点到面示范引导、逐步推广的方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从临时互助组发展到常年固定组。随着互助合作程度的提高,在常年固定组的基础上建立了初级合作社。然后由几个初级合作社合并建成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了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从而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私有制。

  农业劳动互助组。大丰是老解放区,早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前,农村就开始组建互助组。1949年3月,西团区新中乡龙海村管天红带头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受此影响,1950年,西团、小海、万盈、大中等地区相继建立了劳动互助组。政府为鼓励和扶持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在农药、化肥、良种、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互助组发展迅速,由1951年的499个,入组农户4216户,发展到1952年秋季的7352个,参加农户4471O户。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常年固定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建立的,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故称初级社或低级社。1952年11月,县委在大中区阜丰乡西中村以姜玉林、管春红、沈继年、沈继仁四个互助组为基础,试办了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1月30日,正式命名为阜丰乡大道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4年3月,又吸引了合作社周围的李福元、冯俊保、李福安、宋万石、陈元生等六个互助组入社,社员由原来的20户增加到97户。1955年掀起了合作化运动新高潮,合计发展到1407个,入社农户为42360户,占总农户的54.7%。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采取按劳分配形式,具有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1955年底县委组织工作组。分别在垦北区的阜丰、小海区的杨树、堤东区新团三个乡的3个初级社基础上进行了试点,并带动了周围四个社14户单干农民入社,合计316户,建立了3个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配,全部实行按劳分配,把半社会主义半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初级社升级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高级社。到1957年,按年终分配方案统计,共有高级社289个,初级社36个。1958年春,初级社已全部并入高级社。单干农民除个别户外都入了社,全县最后建立高级社316个。

  农业合作化运动,发挥了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优势,充分解放了劳动生产力。1957年农业大丰收。全年粮食总产1.55亿斤,皮棉总产17.31万担。与建国后的1950年和1951年小农经济时期相比,粮食增长65%,棉花增长2.93倍;与1952年发展互助组时期相比,粮食增长11%,棉花增长42%。

  二、“大跃进”及由此导致的三年困难时期(1958-1963)

  1958年初,为贯彻党中央南宁会议精神,大丰县委于1月16日至2月1 2日召开了党的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在“解放思想,反对保守”的气氛中提出:“全党动员起来,鼓足干劲,苦干五年实现‘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苦干三年实现粮食亩产800斤、皮棉亩产100斤”。但在3月间县委召开的乡、社党委书记会议上,又推倒了县委一届二次会议所制定的规划指标,提出了“苦干四年提前实现‘四十条’;苦干一年实现三麦超水稻,水稻、玉米翻一番,棉花一变三”这个显然脱离实际的指标。接着,4月又作出“二年实现农业机械化,三年实现化肥化、电气化、交通运输机械化”的“四化”规划。这样,各乡、社也纷纷提高生产指标。5月,随着“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颁布, 6月23日,县委、县人委在大丰中学操场召开万人“跃进”誓师大会,揭开了大丰县全面“大跃进”的序幕。“大跃进”期间,全县掀起兴修水利,大搞河同化的热潮。跨县、跨地区的大水利和县内小水利一齐上马,全县动员11.4万民工上阵,导致大面积成熟了的稻子无人割,棉花无人拾,山芋、花生无人挖而烂在地里。7月中旬,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席卷大丰,全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结果炼出大量废钢,得不偿失。

     8月,人民公社应运而生,大丰县开始了人民公社化运动。9月20~22日,仅用3天时间就将全县19个乡,1个镇、316个农业社进行组合,建成了9个人民公社。为体现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10月,人民公社实行公共食堂化,社员全部在公共食堂就餐,“吃饭不要钱”。各级领导还鼓励社员“放开肚皮吃饱饭,鼓足干劲‘大跃进’”。时间不长,粮食供应出现危机。据1959年1月县安排生活指挥部调查统计,全县2840个公共食堂,有就餐者39万人。其中因吃超支而缺粮的有2483个食堂,占食堂总数的87.4%,计缺粮2521万斤。

  1959年2月,党中央着手领导全党整顿人民公社,纠正“大跃进”中农村普遍存在的浮夸风、“共产”风。这时县委工作重心也随着转移到整社整风,并于4月下旬在全县城乡开展“清理旧账”运动。随着整风整社及算账运动的开展,“浮夸”、“一平二调”等不正之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县委按照上级指示,于1959年6月初在全党全民中发起增产节约运动,初步扭转因“大跃进”而带来的经济困境。

  但纠“左”并不彻底,庐山会议以后,中断了从中央到地方纠正“左”倾错误的努力。1959年9月28日县委召开全县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誓师大会。大会反复强调今后的任务是:“反右倾,鼓干劲”,“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争取更大跃进”。 12月27日至第二年1月7日,大丰县委召开第二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选择江南太仓县作为赶超对象,通过了“一年赶太仓,二年超太仓”的决议。因此,1960年新年伊始,全县又掀起了一个新的“大跃进”高潮。在全县范围内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农业赶太仓运动。但事与愿违,196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非但没有超过1959年,反而下降了5.5个百分点,比1957年下降0.5个百分点;棉花产量大幅度减产,从1959年的22.6万担减至14.38万担,比1957年减产18%;社员人平收入由1959的65.2元下降到56.5元。唯有粮食产量在增加了3万亩播种面积的情况下,才略有增长。11月初,党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开始重新调整农村政策。从此。大丰县委按照中央的一系列重新纠“左”的步骤开始了整风整社,彻底检查、纠正浮夸风、共产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以全面贯彻党中央《十二条》为标志,结束了持续3年的“大跃进”运动。“大跃进” 期间,大丰尽管在水利、农田基本建设、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毕竟由于未按经济规律办事,给全县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导致了大丰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基本建设浪费严重,人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

  三年困难时期,全县经济出现困难,大丰县委、县政府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农业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对生产关系进行一系列调整,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制,以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土地、劳力、耕畜、农具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分配权等方面,也进一步作了调整,使之固定下来,从而稳定了所有制。加强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在劳动定额、报酬标准、评记工分方面都有了很大改进。在调整人民公社内部生产关系的同时,补充了自留地,宣布自留地长期不变,肯定社员所有的生活资料和自有自用的小农具永远归社员所有,并且彻底退赔“一平二调”对群众所带来的损失,从而稳定了人心。在此基础上,县委领导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

三、农业学大寨运动(1965-1978)

  1964年12月,中央作出“农业学大寨”部署。1965年,大丰县开始传达贯彻,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大丰持续13年时间。

  “农业学大寨”运动起初,大丰县委积极宣传大寨的先进经验,并树立典型,宣扬大道公社的大兴大队奋斗2年,农业由低产变高产,棉花超纲要,粮食大幅增产的事迹。1966年2月中旬,县委专门召开会议,号召全县人民以实际行动,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6年4月,县组织人员在通商、南阳、沈灶等公社进行农业学大寨试点。1967年初在全县开展大寨式劳动管理、取消定额管理的试点做法。1968年1月,县领导组织县、公社、大队干部共67人去大寨参观学习。参观团由县委副书记丁国山带队,共参观学习17天。参观团返回后,在县、社组织报告会36场,有1.3万名干部听取了参观情况报告。此后,在全县农村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全面推行大寨式劳动管理。1968年3月中旬,县召开农业学大寨政治工作会议。确定沈灶公社康宁大队为学大寨的点,号召全县干群立即行动起来,掀起走大寨路、立大寨志、兴大寨风的群众运动。1969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县革委会分别在潘钅敝公社方向大队、大道公社利民大队举办农业学大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545人参加学习。通过参观学习交流学大寨的经验,讨论深入学大寨的措施,明确任务与目标。1971年2月下旬,召开县农业学大寨四级(县、社、大队、生产队)干部会议,出席代表3465人。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地区有关农业学大寨的指示,县负责同志作了《关于进行思想政治路线教育和举旗抓纲学大寨,奋战一年超纲要》的报告,结合本县实际,就如何学大寨提了具体的措施,会后接着召开了万人参加的农业学大寨誓师大会。1973年4月,县革委会召开的棉花生产会议上,对全县农业学大寨形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围绕“昔阳在前进,我们怎么办?今年要大跳,当前怎么办?”的讨论。立志以昔阳为榜样,反保守、鼓干劲、学大寨、赶东台,誓夺农业大丰收。1974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县召开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出席的四级干部3300人,还召开了万人授奖大会,对208个单位授了奖状。会议提出实现粮、棉、猪三超纲要,多种经营大发展的要求。1975年2月中旬,县召开有3000人参加的三级(县、社、大队)干部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会上对219个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会议还讨论制定了1975年农业学大寨规划,最后召开万人誓师大会,在全县进一步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高潮。1976年1月中旬,县委常委会决定,分两批抽调480人,组成农业学大寨工作队,派驻到9个公社、60个大队,指导农业学大寨运动。1月中旬,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会上南阳公社、三龙公社斗龙大队、五星公社努力大队,县食品水产公司4个学大寨的典型单位作了介绍,会上还对照大寨县的标准,讨论了将大丰建设成大寨县的规划。1977年1月初,县委召开常委会,参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县委书记薛太和,传达了会议盛况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报告,并就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作了部署。1月中旬,县农业学大寨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县的四级干部及省农垦方面的代表3800多人,会议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学习毛主席《论十大关系》,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号召开展新一轮的比学赶帮竞赛;对全县评出的1976年的11个大寨式公社和128个大队及其他183个大寨式单位发奖,并给得奖的同志佩戴大红花。1978年3月上旬,县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县委负责同志作了《举旗抓纲大办农业,为今年建成大寨县而奋斗》的主题报告,并讨论了具体措施。1978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逐步清除农业学大寨运动“左”倾思潮的影响,全县农业学大寨运动就此结束。

  农业学大寨运动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农村亿万干部群众参加的一场持久而复杂的运动。大丰人也始终以大寨人为榜样,立足本地,干出了一番改天换地的事业。水利建设成效明显。1966~1978年,全县共组织开挖、疏浚、扩浚斗龙港干河、大丰干河、疆界河、新团河、马路河、复兴河、垦区南北中心河、中联河、护龙河、川东港、潘大中心河、一卯酉河、二卯酉河、四卯酉河、西子午河、中子午河等37条(沟)河道工程,共完成土方6124万立方米,此外还进行了海丰围垦、王港围垦、沿海闸口捞淤等工程,共完成土方1064万立方米,匡围海滩30.6万亩。在此期间,还在三龙斗龙港建成大丰第一座五孔多跨全长145米的双曲拱大桥、城西斗龙港上的大丰桥、竹港闸、四卯酉挡潮闸等大型桥闸工程,并建成小型节制闸300多座,基本达到了能排能灌、能降能挡、旱涝保收的目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收。1978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51860万元,比1965年增长105%;粮食总产214880吨,比1965年增长68%;皮棉总产35510吨,比1965年增长335%;农民人均纯收入119.90元,比1965年增长143.7%。

  大丰的农业学大寨运动,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不可避免地带上“左”的色彩。尤其“文革”开始后, “左”的错误影响更大,严重违背了学习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宗旨,这期间取得的一些成绩,应当是大丰广大干群自觉或不自觉抵制“左”的错误而取得的。

一、大丰农村改革开放前奏阶段(1978—1979)  

  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的春风尚未吹遍中国大地,但在大丰农村,农业经营与管理与以前相比,已有了一些松动。大丰农村1978年重抓“定额管理”,1979年试行“联产到组”,这两年可谓大丰农村改革开放的萌动期。这一阶段以学(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在思想上准备、抓管理在工作上准备、打基础在组织上准备为主要特征。

  1978年3月,县委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会议,主题是《举旗抓纲大办农业,为今年建成“大寨县”而奋斗》。1978年,大丰农村工作仍然在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内,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农业学大寨”的主题。当年全县29个人民公社,367个生产大队,2807个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既是政权单位,又是经济单位。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土地等生产资料都归生产队所有,劳动力属它管理,由它组织生产和分配,生产按国家下达计划进行,一般不能从事离土经营,不准弃农经营工商业,不准搞长途贩运。生产队长安排全队生产,社员集体劳动,每日评工记分。年终生产队总收入减去总费用,上缴农业税、提留一定积累后的净收入除以总工分,得出每个工分值,再按社员个人劳动工分,将收入和粮食分配到人。这一年大丰农村遭遇了百年未见的大旱、高温和虫害,仍夺得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丰收,全县粮食总产36856万斤,棉花总产68.7万担,生产队社员分配纯收入119.92元,平均口粮443斤,各项收益分配指标是人民公社建立以来最好的一年。

  1979年1月,县委召开了在大丰农村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1978年12月公布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讨论落实今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措施。这次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实际上开成了农村宣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转移农村工作中心,学经济,学管理的会议,是大丰农村改革开放的一次预备会。学习公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以适应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

  1979年9月,中央正式公布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党中央建议,国务院同时颁布了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粮食征购指标等一系列发展农业的政策。大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惠民政策指引下,特别是落实1月份全县经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农村工作气象一新。1979年大丰农村2807个生产队,按照经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建立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实行定额记工的有1886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67.2%,一般都搞“定额挂牌”。实行联产到组的有921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32.8%。

二、农村改革开放起步阶段(1980-1984)

  从1980年到1984年的这五年,是大丰农村改革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大丰农村经营体制,经历了前三年的全面探索、比较试验、模拟选择的重大变动,在后两年才基本稳定成型,全面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980年在中央75号文件精神指引下,以建立和实行“联产到组”责任制为主要特征。这一年,全县2837个生产队,实行“联产到组”的生产队,由上一年的921个增加到1841个,占到生产队总数的64.9%,而搞定额记工的生产队下降为996个,占生产队总数的35.1%。这一年,全县粮食总产45625万斤,棉花总产43.63万担,农村生产队分配纯收入97.4元,平均口粮460斤。

  1981年,全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5号文件,对原来的“不准包产到户、不准分口粮田、不准分田单干”等条条框框,实际上已经有生产队开始突破了,有的生产队在搞“变通”了。在实际操作中,政策进一步放宽,方法更加灵活,加之这一年中央13号文件提出了“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重要方针,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一年,全县2882个生产队,有1182个生产队实行了“联产到劳”责任制,占到生产队总数的41%,而实行“联产到组”的生产队则缩减为1499个,占生产队总数的52%。至此,继续维持搞定额记工的生产队仅剩下201个,占生产队总数7%。 “联产到劳”这种责任制形式,已经在经济利益上形成了生产队与农户家庭的基本关系,距家庭承包经营仅一步之遥了。由于1981年联产责任制的扎实推进,这一年全县农业大丰收,粮食总产49511万斤,棉花总产87.7万担,农村生产队分配纯收入196.69元,社员平均口粮达472斤,各项指标都创历史记录。

  1982年初,中央发出了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个一号文件。这一年,可称是大丰农村的“一号文件”年,全县上下,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这一年,大丰农村向“记工分”的历史告别,全县2903个生产队,有2765个生产队实行了“联产到劳”,占生产队总数的95.2%。统计资料显示,这一年已有6个生产队率先实行“包产到户”,而继续实行“联产到组”的生产队已减少到109个,继续维持搞“定额记工”的生产队仅剩下23个。各公社党委和大队党支部以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为重点,强调维护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的严肃性。对农业、副业、干部岗位责任制、农机等承包合同,分门别类,逐项考核结算兑现,合同是比较严谨慎密的。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52846万斤,棉花总产67.16万担,生产队分配纯收入158.52元,社员平均口粮557斤。

  1983年1月2日发出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在此大背景下,大丰农村完成政社分设,成立了乡人民政府和经济管理委员会,大队改设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全县2911个生产队,有2901个生产队由“联产到劳”改为“包产到户”,家庭承包经营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9.7%,仅剩10个生产队保持“联产到组”。1983年,实现改革开放以来也是大丰农村有史以来的大增产、大丰收。粮食总产60191万斤,棉花89.2万担,农民平均收入375.8元,各项指标均超历史最高水平。

  1984年,全县2913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俗称“大包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分口粮田,劳分责任田。土地承包十五年不变,合同一年一订。其农业承包合同各项标的,主要是需要根据当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承包户“两上交”的具体内容和数额,即每户上交国家的农业税、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的征购统购派购议购任务;上交集体的公积金(含固定资产折旧费、储备粮基金)、公益金、管理费(含干部报酬)和“各种人”的口粮、集体饲料粮、储备粮、秸草,每年都是有所变动的。1984年,大丰农村承包合同应上交1538万元,至年底实完成上交额1518万元,占98.7%;集体“三款”收回任务2064万元,实收回1438万元,占任务的70%。1984年,大丰农民人平收入第一次突破400元,达408元;粮食总产73433万斤,第一次实现全县“人均千斤粮”的奋斗目标。

三、农村改革开放深化阶段(1985—1991)

  从1985年到1991年,是大丰农村改革不断完善、继续深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时期。这一时期体制改革深化的主要特征是,既要巩固和完善好第一步改革成果,又要开启好第二步改革。这一时期改革的难点是,第一步改革奠定的“双层经营”中统和分两个层次还没有“磨合”与协调好,表现在发展的冲动上都十分强烈,利益的追求上尚未形成稳定的机制,统、分、包的平衡点还未形成常态化。这些都是农村第二步改革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坚持土地“大稳定小调整”,推行和完善“两田制”。1985年到1987年广泛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这几年中人口劳力的增减变化,承包户的土地经营中出现了新的“种不了、种不好、种不到”等问题,还有一些原有的调整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1988年,县委农工部在19个乡镇24个村,选择了不同类型的72个村民小组,进行了人分口粮田、劳包责任田的“两田制”试点,1989年全县农村有三分之二的村实行“两田制”。“两田制”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深化和完善,是在坚持家庭经营主体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口粮田和责任田分开,责任田竞争招标,承包或租赁经营,口粮田可以动账不动田(即账面计算,实际不变动地块)。1989年,盐城市和大丰县分别召开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制度研讨会,总结土地经营中的经验和问题。大丰县农村从七月中旬开始,到九月底,全面推行和完善好“两田制”工作。1990年秋播前,全县367个村2931个组的“两田制”基本落实到位,“两田”基本分开,户平地块由原来的3.4块降为3.2块,地块平均面积由1.76亩上升为2.3亩,缓解了9万多户劳田矛盾,达到了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健全双层经营体制的目的。

    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和改革,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转变。1984年,大丰农村以1980年不变价统计,农副工三业结构比例大体上是各占三分之一,到1985年至1991年,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深入,大丰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也迅猛发展。各个乡镇的发展思路都是把“翻两番”的重点转变到了发展乡镇工业上,通俗的说法是无农不稳,无工不富,农业解决一碗饭,副业解决一桌菜,致富翻番要靠搞工业。实现乡镇企业跨越式发展,是转变农村经济结构的关键所在。1991年,大丰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达到5.34亿元,成为农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使大丰农村经济结构和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大丰城乡经济结构改变的一个历史性标志。

四、农村向市场经济全面过渡阶段(1992—2002)

    从1992年到2002年这一时期,大丰农村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基本遵循,按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继续推进、不断深化以放活为轴心的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这一时期,在改革的推动下,大丰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发展,农村经济结构更趋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跨越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的台阶,从1992年的920元增加2002年的4300元,在苏北率先基本达小康,农村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与之相适应,大丰农村工作系统和农经部门协同推进自身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农村特点、农村实际,新型的现代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制,推行并完成土地二轮承包。在农村全面向市场经济过度初期,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大丰农民“哪样赚钱种哪样”的传统出现了新情况,少数人弃田半弃田,抛荒半抛荒,因而影响到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稳定。1996年,大丰农村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全力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机制,村经济合作社集体与17.76万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签约率96.5%,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同时也核准了土地面积和界址。1997年,大丰农村继续围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合理流转”这一基本思路,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突出抓好“四荒”地的承包管理,发展了一批村办、乡办农场、养殖场等绿色企业。坚持不搞一刀切,使农村普遍存在的“有劳无田”、“有田无劳”、承包户的地块依然比较分散零碎等问题大部分得到有效解决。1998年是大丰农村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之年。全市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从7月初全面推开,历时4个多月,至11月底结束。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农村直接续包的农户为10.92万户,占总农户的52.7%,直接续包的面积为108.1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94.5%;“大稳小调”的9.78万户,占总农户的47.3%,其中进田户45159户,进田面积12.1万亩,出田户50265户,出田面积12.97万亩;重新分田的仅12个组。全市农村共留机动田2.9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2%,其中农村现代化住宅区、住宅点预留的建设用地1.5万亩。此次二轮承包工作,至11月底共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19.58万份,占应签户的98%,向农民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18.7万份,占应发农户的95.9%。共建土地台账9500多册,土地二轮承包档案8100卷。

  不断总结提高,推动乡镇企业改革发展。1992年,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抓好乡镇企业承包责任制完善的同时,把推广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重点。当年有90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37家通过验收。1993年,全县改造和新建股份合作制企业219家,其中乡办210家,村办9家,职工入股人数20115人,入股股金总额3210万元。1994年,突出产权制度改革,“先售后制”,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被作为重点举措,被要求加快推广。上半年重抓乡办企业改制,下半年重抓村办企业改制,全面改革。全县乡村集体企业1141家,当年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有1040家,占91%。其中乡办企业改制317家,占86%,村办企业改制723家,占93.5%。乡村企业评估后总资产8.33亿元,总负债6.54亿元,净资产1.79亿元。1995年的主题是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完善提高股份合作制。重点是已改制企业的股权配置,职工个人股金和承包人股金的两个比例都达到50%以上,全县当年新增股金5000多万元。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和公司。当年根据不同规模和条件组建县级集团5个,市级8个,省级2个。完善企业内部配套改革。重点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和多种形式的宜行计件工资制,精简压缩非生产性人员,当年全县共压缩精简700多人到生产第一线。1996年开始及以后,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大丰撤县建市,乡镇企业的改革转为对乡镇企业进行集体资产管理为主,随后各乡镇按法定程序,建立了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大丰农村集体资产的持续健康增值发展。1996年全市的乡镇企业总资产14.48亿元,净资产2.58亿元(其中集体净资产1.73亿元)。进而全面改集体资产管委会为集体资产经营公司,逐步走上按市场法则和经济规律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的路子。乡镇企业改制资产3.16亿元。

五、农村开始融入城乡一体化阶段(2003—至今)

  新时期,大丰农村改革发展坚持以城乡一体化为统领,力推改革不断深化,促进开放继续扩大,三农各项工作全面开创新局面。

  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从2003年到2006年,新农村建设突出现代化建设试点村工作,重抓试点村建设达标,夯实统筹城乡发展基础。2007年以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六新一好”的目标任务,对全市15个试点村提出“突出一个中心、推进四大工程、培植一批典型”的发展思路。在推进过程中,连年组织系列活动。2007年7月27日,盐城市在大丰召开新农村建设暨党建富民工程现场推进会,充分肯定大丰新农村建设工作走在了盐城市的前列。2008年,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农办这一年先后8次下发文件、4次下发会办纪要和两次下发通报,并编发24期简报和40份专题交流材料,真正做到重点重抓,扎实推进。2008年还落实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89万元,支持试点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均考核达标。2009年开始,继续提档升级、扩容扩面,在重抓试点村建设的同时,对全市各个村,因村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发挥优势,打造特色。区政府专题会议2017年第12号纪要,明确区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2100万元,用于7个美丽村庄重点村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实行精品化打造,突出项目建设,推进美丽村庄重点村建设。

  继续抓好农民减负,推进税费改革。2003年全市农民合同内负担总额12298万元,2004年下降为8137万元。这一年,大丰全市农业税税率调减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比例下降,计税价格、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仍稳定不变。农民负担由亩平102元减少到67.5元,人平由223元减少到146.7元。2005年,全部取消农业税。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终结。自2005年起,实行俗称“一免三补”。从“一减三补”到“一免三补”,农民在免除农业税后,种田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三补”及时到位,让农民得到实惠。全市农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标准和程序,2005年的总额为2603万元,这也是起点值,标准值,统计数据显示也是历史最高值,此后历年皆有微量变动,呈平缓下降。2019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额降到1809万元。

  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全市农村进行广泛深入的“土地承包法”普法宣传教育,编印宣传手册5000份。这一年,全市农村共流转土地2.59万亩。2004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且按照《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把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一年,全市共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4万本,占应发农户数21.2万户的97%。全市以村为单位,均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合同,做到了承包地块、面积、证书、合同“四个到户”。农工办在西团镇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信息化试点,此后在全市进行了专项检查。2005年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8月30日,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大丰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此后各镇均建立健全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仲裁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及时调处承包土地流转矛盾和承包合同纠纷。2006年以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程逐步全面进入信息化、规范化、法制化和常态化。流转土地量趋向正常,涉土纠纷趋于减少。2006年在草庙镇沿河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经过两年探索,全市建立1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有1200户农户6912亩土地入股。几年土地流转量保持稳定常态,每年大约有10万亩左右。2017年,全区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5333公顷,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6667公顷。

  全面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变化,农民收入水平普遍提升,农村扶贫开发的对象、范围、规模和帮扶标准也在不断变化。自2005年9月大丰市扶贫开发协会成立以来,按照“整村推进、扶贫到户”的要求,组织市镇单位结对到(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结对到(低收入户或贫困)户,实行“一对一”或“几对一”的牵手结对扶贫帮困,通过产业帮扶,科技帮扶,助学帮扶等,采取技物结合等多种措施,一定三年,包保达标,使全市每年有30%左右的低收入农户和近20%的特困户得到有效的帮扶,使他们迅速摆脱贫困,逐步跟上全市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进入新时期,全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引领,确定新一轮全面脱贫收官目标,全区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的低收入农户为扶贫对象,按规定程序建档立卡的共有11149户,20310人。这是新一轮脱贫攻坚必须要完成的任务。通过牵手结对,精准帮扶,到2018年,累计完成8908户、15579人的脱贫任务。

  七十载风雨兼程,昂首奋进,大丰已实现农业生产持续增长,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局面。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大丰将向改革要活力,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出新时代农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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