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大丰法院发布悬赏公告,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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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苏0982执239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德航工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林芝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潘林芝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潘林芝发布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潘林芝,男,住江苏省灌云县圩丰镇中丰路,公民身份码:32072319701007****。

二、未履行标的额:854770元

三、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四、悬赏条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的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属实,法院依该线索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大丰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额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则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五、举报方式:

联系人:曹法官

联系电话:0515-68853213


本悬赏公告的有效期限:未履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前。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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